本《個人信息保護政策》中使用的特定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我們”或“看準”,指北京華品博睿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2.“您”或“用户”,指使用我們的產品和服務的註冊用户以及收費服務的購買方。
3.“看準網”或“看準平台”,包括看準網移動客户端、小程序端(含微信、百度等)、及網頁版。
4、“關聯公司”,指北京人聚人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北京華業基石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及北京華品博睿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的其他關聯公司。
5.“看準關聯方”,指北京華品博睿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北京人聚人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北京華業基石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單獨或共同運營的平台 ,包括但不限於店長直聘、BOSS直聘、BOSS直聘靈活用工平台等。
6.“個人信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個人信息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個人身份信息、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網絡身份標識信息、個人健康生理信息、個人教育工作信息、個人財產信息、個人通信信息、聯繫人信息、個人上網記錄、個人常用設備信息、個人位置信息等。為免疑義,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個人敏感信息。
7.“個人信息主體”,指個人信息所標識的自然人。
8.“個人敏感信息”,指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濫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財產安全,極易導致個人名譽、身心健康受到損害或歧視性待遇等的個人信息。 個人敏感信息包括個人財產信息、個人健康生理信息、個人生物識別信息、個人身份信息、網絡身份標識信息等。
9.“設備標識信息”,是指設備型號、操作系統版本、設備設置、MAC地址及IMEI、IDFA、OAID及其他設備標識符。
10.“位置信息”,是指IP地址、GPS位置、Wi-Fi接入點、藍牙和基站等。
11.“去標識化”,指通過對個人信息的技術處理,使其在不借助額外信息的情況下,無法識別個人信息主體的過程。
12.“匿名化”,指通過對個人信息的技術處理,使得個人信息主體無法被識別,且處理後的信息不能被複原的過程。
13.“中國”或“中國境內”,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僅為本個人信息保護政策之目的,不包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